商务部按照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建设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要求,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展“丝路电商”,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35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合作伙伴遍及五大洲,“丝路电商”成为经贸合作新渠道和新亮点。

  目前,与中国建立电子商务合作的国家包括: 孟加拉国肯尼亚塔吉克斯坦巴林塞尔维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泰国巴基斯坦新加坡白俄罗斯塞内加尔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萨摩亚哥伦比亚意大利巴拿马阿根廷冰岛卢旺达阿联酋科威特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奥地利匈牙利爱沙尼亚柬埔寨澳大利亚巴西越南新西兰智利

中国与塔吉克斯坦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电子商务法

 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名法

 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海关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塔吉克斯坦法律查询指南。塔吉克斯坦法律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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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巴林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反商业欺诈法

 电子通信与交易法

 消费者保护法

 巴林商业公司法

 进口食品管制法

更多法律法规,参见全球法规网巴林法律查询指南。巴林法律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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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与冰岛外交外贸部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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