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北京开展“两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我局组织编制《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考虑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梳理分析国内外数字经济政策举措,实地走访数字经济相关企业30余家,召开相关企业、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律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座谈会10次,先后两次征求相关委办局和主要区的意见建议,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措施。《方案》力求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政策、机制、标准等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把握以下五点:
一是突出数据要素,以数据链贯穿“数字经济”全链条。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引擎,以全方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采用数据链、产业链并行方式梳理数字经济发展的共性与垂直领域的个性问题。其中,数据链涵盖数据“聚、通、用、管”全生命周期,包括数据采集、加工、共享、开放、登记、评估、交易等环节;产业链侧重数据发展需求较迫切的垂直行业,包括科技研发和知识生产、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城市以及交易流通为主的数据服务产业等。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力求解决企业发展主要诉求。按照“小切口、快落地、先易后难”的原则,针对数据规模扩容和质量有待提升、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缺乏制度保障、数据交易制度规则尚不完善、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和要素支撑不足等问题,提出两到三年内可落地,且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策,形成激活数字经济全产业链的实施路径。
三是注重衔接互补,与其他规划共筑“一盘棋”形成合力。《方案》聚焦数字经济全链条发展的关键议题,注重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实施方案、“十四五”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数字经济地方立法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做好与数字贸易示范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错位协同,同时为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进行政策性探索。
四是体现多维开放,力争形成数字经济领域改革创新的北京标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规则,以数字经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开放带动改革创新,以“对内为主”,重点呼应国家“十四五”期间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力求在北京先行先试;同时“兼顾对外”,争取在数据跨境等方面率先形成创新成果。
五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方案》以数字安全为前提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构建保障数据安全的系统能力,落实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加强新业务、新业态风险防范,以科技手段赋能监管创新,探索包容审慎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主要内容
以“数据驱动、开放创新、应用牵引、安全发展”为原则,研提6个方面、22条改革措施,努力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高地。具体如下:
一是加速数据要素化进程。推进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化,组建数字经济标准委员会,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试点,建设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探索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
二是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突破。积极推动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持续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促进数据交易繁荣健康发展,逐步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服务。
三是打造数字技术新优势。集中突破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关键软件、区块链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超前布局6G、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吸引国内外开源项目与机构在京落地,形成以公共平台、底层技术、龙头企业等为核心的多样化数字技术创新生态。
四是赋能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研发和知识生产产业发展,推动工业互联网和区块链融合发展,探索出台工业软件、基础软件首版次应用奖励、保险补贴等措施;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城市等产业发展。
五是加强数字经济治理。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建立安全评估机制,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推动隐私计算技术产业化,探索在京建设国际开源社区;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探索沙盒监管机制,推动互联网3.0示范区建设。
六是增强数字经济发展支撑。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申报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支持设立数字经济创投和产业发展基金;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引进数字经济领军人才;落实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树立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包容审慎监管和容错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