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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4 09:05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农村电商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助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发展农村电商,是创新商业模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是促进农村消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累计支持1489个县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近3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超15.8万个,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商务大数据监测,2023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5万亿元,同比增长12.9%,比2014年增长近13倍;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5870.3亿元,同比增长12.5%,约是2014年的5倍。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为抓好贯彻落实,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培育新业态、新场景,构建协同、创新、高效的农村电商生态圈。《意见》明确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一是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拓展数字便民服务。二是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物流设施现代化程度,改善农村物流配送集约化水平,推动农村商贸物流创新发展。三是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鼓励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类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提供在线订餐、订房等服务,实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加强电商技能培训,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四是提高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水平。立足特色产业,发展“电商+休闲农业”“电商+乡村旅游”等,培育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条。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电商促销活动。将电商与农产品采摘采收、农历赶集等活动相结合,融合优秀传统文化、乡情民俗等元素,创新农村电商应用场景。六是巩固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成效。加强资金和项目后续管理,建立管用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示范项目向常态化工作转化落地。《意见》围绕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配套支持、创新监管方式等强化工作保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聚焦数字转型。《意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技术和应用创新为驱动,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

  二是着力补齐短板。《意见》从农村电商面临的基础设施不健全、配送体系滞后、电商人才缺乏等实际问题出发,针对性地提出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拓展农村数字便民服务、提高农村物流设施现代化水平、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等具体措施,着力补齐农村电商短板,夯实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是强调因地制宜。《意见》从东中西差异和人口、区位等因素出发,指导各地立足产业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引导电商服务精细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各地结合优秀传统文化、乡情民俗等元素,着力培育农村电商特色品牌,推广特色产品和服务,营造主题鲜明、亮点突出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农村电商与乡村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