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25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启动
文章来源: 鹤壁日报
发布时间: 2025-12-02 11:06
12月1日,鹤壁市2025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对2025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有关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规范经营者发票开具和使用行为,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河南相关技术支持企业,秉持“消费开票,即时抽奖”理念,推出2025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
本次活动已于2025年11月25日零时正式启动,将于12月24日24时结束,活动范围覆盖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鹤壁市上述区域的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娱乐、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行业消费,在取得金额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后,只需通过微信小程序“家电桥”,进入鹤壁市2025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专区,上传发票信息即可参与抽奖。
本次活动的奖金总额为200万元,将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时发放到中奖者账户,共设置6个奖级,分别是:一等奖800元,300个;二等奖500元,500个;三等奖200元,2500个;四等奖100元,4500个;五等奖50元,7200个;六等奖20元,1万个。中奖后,电子消费券可直接在支持核销的商户使用,支付额只要高于消费券面额即可抵扣。
本次活动设定中奖率为50%,电子消费券可在中奖后7天内到支持核销的商户使用,逾期失效。
活动期间,电子消费券先到先得,抽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