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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开抢!许昌老字号首期消费券即将发放

文章来源:大象新闻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活动资讯   发布时间:2026-05-11 11:13

  记者从许昌市商务局获悉,为抢抓消费旺季,惠民利企,释放消费潜力,扩大许昌市老字号品牌影响力,2026年“品质消费月”期间,在许昌市主城区开展老字号消费券活动。第一期发放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0日至5月18日。

  消费券每天8:30发放,当天领取当天有效,超过当日24时未使用自动作废。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 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共设两种面额:

  20元立减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单笔订单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

  50元立减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单笔订单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

  (二)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活动期间,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可在“云闪付”APP活动页面抢领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只能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的“云闪付”账号领取并使用其中一种面额的消费券1次。

  (三)使用规则

  1.所有在许昌市的个人消费者(以手机GPS定位在许昌市主城区为准)均可参与抢券。

  2.消费券仅限在许昌市主城区参与本次活动的老字号店铺内使用。使用时,需通过“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进行支付。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95516)咨询。

  3.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户付款时,满足相应满减条件,消费券将自动核销抵扣。

  4.消费券须在领取当日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三、特别提醒

  (一)消费券需消费者本人到店现场核销,严禁任何形式的刷单套现、截图付款、虚假交易等行为。如经发现,将取消活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参与活动的商户需规范经营,明码标价。如有借机涨价、不兑现优惠承诺等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

  (三)本次活动由政府出资,旨在惠民助企,请广大消费者和商户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