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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18万亿元,增长4.4%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国内新闻   发布时间:2026-10-15 14:03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10月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据海关初步测算,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18万亿元,增长4.4%。其中,出口约1.75万亿元,增长4.6%;进口约4340.5亿元,增长3.3%。

  据介绍,我国跨境电商统计调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分别核算当年上半年和上年全年的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今年上半年的跨境电商统计调查已经完成,正式数据已发布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上。

  从上半年跨境电商统计调查看,我国跨境电商主要出口商品是服饰鞋包首饰、家居家纺厨卫用具等,进口的主要商品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美妆及洗护用品、服饰鞋包首饰等。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进口目的地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山东。

  吕大良表示,跨境电商顺应了数字化发展潮流,契合多样化、个性化消费场景,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一直以来,中国海关积极研究支持措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近期,海关全面复制推广了“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出口拼箱货物通关效率,降低企业出口成本;进一步拓展跨境电商通关物流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国际公路运输、铁路国际联运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