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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五十条政策措施》解读

文章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23 14:54

  为加快弥补我市电商产业发展短板,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皖中南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建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此项政策。

  一、文件依据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进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对新进入我省投资的世界100强和国内50强电子商务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可由当地政府按1%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并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情况。我市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办[2017]149号),要求“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电商主体培育、电商重大项目建设、地产品网络促销等”。政策出台还广泛借鉴相关地市先进经验。参阅了国发[2015]25号文件之后省内外22个市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借鉴了附有详细申报指南的10个市县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以及近几年兑现省、市电商专项资金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予以内容增减和条件设计。政策保持了现有政策的连续性。吸纳整合我市《促进流通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铜政[2014]41号)、《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意见》(铜政办[2017]4号)、《促进实体零售业快速发展若干政策》(铜政办[2017]24号)等文件涉及电商、快递等财政政策内容。

  二、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这是我市第一个电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也是电商产业系统推进、清晰掌握、统一执行的一揽子政策,涵盖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电商扶贫、快递业、电商人才等领域,包括电商招商、主体培育、平台建设、集聚发展、扩大应用、示范引领等内容,外地市一般以3-5个文件出现。

  主要内容。共8条,政策措施主干内容50款。一是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引资,共3款,其中第一款是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落实措施;二是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共4款;三是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共3款;四是推进“产业+互联网”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包括鼓励制造业分离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农产品上行和电商精准扶贫、深化服务业电子商务应用、协同发展电子商务与快递业、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鼓励发展服务贸易6个方面,共32款;五是鼓励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引领,共3款;六是培养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共4款;七是加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1款;八是附则,共有5点。

  三、资金安排。与税费有关的,按税费收入级次由相应财政承担;与税费无关的,除个别款项(第20款,帮助贫困人口就业补助,考虑到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不完全属枞阳县,因此提出枞阳县电子商务企业帮助贫困人口就业补助由市、县财政2:8承担,其他区域的电子商务企业帮助贫困人口就业补助由市财政承担)外,其余均由市财政与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分担。按发展情况模拟测算,2019年兑现政策两级财政资金共约600万元左右。其中:市本级资金来源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进”原则,统筹使用现代服务业、工业转型、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等专项资金,共同加大“产业+互联网”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