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我省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豫政办〔2017〕49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的意义
国办发24号文件明确指出,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降本增效,拉动消费和就业。“互联网+流通”行动是流通领域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互联网与流通的融合发展,传统商贸流通业呈现出各种新的业态和新的经营方式,丰富了流通内涵,给居民生活、城乡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逐步构建了流通市场新格局。但农村宽带普及率不高、商业智能设施不足、冷链仓配体系不完善、电商与物流发展不协调等“硬瓶颈”还未完全破除,流通业态创新不足、保障措施不到位、商业诚信体系不健全、侵权假冒行为时有发生等“软制约”依然存在。从当前形势看,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已经成为流通领域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是流通领域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抓手,对于破解上述困难和问题,推动内贸流通转型升级,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更有效地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的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我省将通过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和流通创新发展,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到2020年,我省“互联网+流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流通领域新形态、新模式、新平台不断涌现,市场体系建设日益完善,传统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流通效率有效提高,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
三、《意见》的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了我省推动“互联网+流通”的7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从推动流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建立全渠道营销体系、支持实体店数字化改造、发展体验式消费业态、提升供应链管控能力、引导零售企业向经营“商品+服务”转变、发展“买手制”、实施“老字号”保护和促进行动、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平台和营销平台、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提出了细化措施。
二是加快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探索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提出将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创业纳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网络商户从业人员进行就业创业扶持等具体措施。鼓励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推进流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
三是加快推进智慧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三级物流骨干网络,形成多式联运的国际物流体系,提出了具体举措。进一步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支撑体系、产销衔接促进体系,完善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在通信基础方面提出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加快电信普遍服务和广电宽带服务试点建设。在创新物流配送模式方面,进一步搞好国家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和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
四是大力发展智能服务与消费。包括开展智慧商业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适应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大力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拓展智能消费领域等。
五是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提出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产品采购和销售、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大力培育绿色市场、支持餐饮企业节能减排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等具体措施。
六是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电商扶贫工程,组织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鼓励电商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支持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业务、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业务,促进省内特色农产品上网成交,规范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体验式消费、开展省级农村物流节点试点建设等措施。
七是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提出推动社区便民服务智能化设施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试点、整合社区公共设施推广“一店多能”模式、培育区域性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品牌等措施。
四、《意见》的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鼓励货运无车(船)承运人运用互联网平台拓展运输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流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工商业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开展对电子商务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引导降低流通企业店铺租金等经营成本。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挥省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建设促进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商业促进等专项资金,利用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对“互联网+流通”项目给予支持。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吸引带动社会资金,运用“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流通企业减免相关税费等。
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包括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积极申建全国网络创业培训试点省,引导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大力开展“互联网+流通”创业人才培训等。
四是健全流通法规标准体系。积极宣传贯彻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对“互联网+流通”相关标准制修订计划优先立项。开展相关服务企业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是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投诉平台,建立综合监管执法管理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为保障“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行动计划的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加快互联网与流通产业的深度融合,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效畅通流通、安全便利消费,聚焦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有的放矢,突出降成本、提效率、增效益、补短板,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传统流通企业积极开展流通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消费服务创新、跨境电商创新。同时,政府部门进行政务服务创新,建立健全智能化流通支撑体系,发展智能服务与消费,创新服务民生方式,释放消费潜力。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投诉平台,严格规范平台型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侵权假冒、虚假交易等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网络流通良好环境。
四是坚持协同发展。互联网+流通涉及领域广,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文件明确了负责的具体部门,体现了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通过完善流通保障和部门间分工合作,促进意见更好落地,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