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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6

  新罗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罗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龙新政综〔2019〕217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市两区三组团”城市发展格局和“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产业发展布局,充分用好我市独特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装备制造产业、特有的龙岩籍互联网精英资源等优势,遵循“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理念,建设龙岩数字经济产业园。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也为更好地做大、做强、服务好数字经济产业园,专门推出扶持数字产业发展的“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优惠政策的多方位的支持。

  二、政策特点

  一是突出支持重点。突出政策的导向作用,将政策资金重点向入驻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的企业和机构倾斜。在保证普惠的同时,将区政府有关设立基金、重点企业入驻、五年创新补助、试点运用、办公场所支持、人才引进、企业尽早入驻、评选优秀企业、企业职工子女就学、企业上市、招商引资政策吸纳进“数字经济十五条”,多方位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入园企业做大做强、生产性设备投资补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也给予倾斜补助。

  三是增加政策效应。在政策起草过程中,区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征求意见建议,在拟定条款时,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到支持与贡献对等,凡省市出台要求我区配套以及我区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我区经营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五年内迁出我区的,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所有奖励资金应全额退还,进一步提升政策效应。

  三、政策主要内容

  数字经济产业发展“15条”共5方面、15条措施。

  1.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设立基金培育产业集群”1条措施。由区财政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引导“母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设立“N”个产业引导“子基金”。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共有“鼓励重点企业入驻、办公场所支持、鼓励人才引进、“一企一策”专项扶持、支持企业职工子女就学”5条措施。数字经济是当前发展的重大机遇,是引领、推动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做大、做强、服务好数字经济产业园,成立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协调办,管理和建设日趋完善,为园区建设保驾护航。有好的营商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好的政策支持。一是对入园重点企业按实际投资额分档次给予3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二是对入园企业给予免租期三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平方米办公场所,对有购置办公、研发用房需求的按工程实际造价给予企业实际装修使用面积最高5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对共建科研院所、实验室且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合作的,提供最高2000平方米办公场所支持。三是通过创新引才模式、政策加码和服务保障,给予一次性人才奖励、等价房产的奖励、在园区内租赁人才用房的租房补贴等吸引、留住人才的政策。四是根据实际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支持。五是对生产性企业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给予安排龙岩城区优质学校就学。

  3. 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共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上市”4条措施。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是工业增长的重要支撑,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提升全区工业总量和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政策按不同档次予以支持。一是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4档(1亿、2亿、5亿、10亿)的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可超额累进,最高不超过企业税收应缴区级所得。二是对首次进入全国百强企业(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是加大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力度,对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参与省外公开招投标的给予奖励。四是对成功上市企业分三类情形(上交所或深交所主板、中小板IPO;创业板、科创板IPO;新三板挂牌增发新股或发行企业债券)给予不同金额叠加奖励。

  4. 加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共有“生产性设备投资补助、支持企业试点运用”2条措施。项目是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对企业新购置的生产性设备,按购置款的5%标准给予补助;对重点企业在园区内建设市级及以上公共服务云平台、大数据中心、软件创新中心或与行业龙头共建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企业新建项目、设备投资越多获得的补助也越多,对企业购买云服务的费用也给予补助,充分调动企业增加投入、购买云服务的积极性。

  5.加大激励机制奖励力度:共有“鼓励企业尽早入驻、定期评选优秀企业、鼓励招商引资”3条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主动引入相关实体企业集聚发展,对做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一是对前百家入驻园区的企业,免费提供100M以上带宽的网络支持3年;给予前五十家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数据租用费用30%的补助,鼓励企业尽早入驻。二是对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及总体发展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三是对吸引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落户,按照实际投入的不同档次奖励招商企业或个人,最高可奖50万元。进一步营造产业招商、项目建设,政策支持的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