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枣庄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枣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枣庄市起草了《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枣庄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枣庄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跨境电商企业突破200家,重点培育3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从打造跨境电商发展载体、搭建两大平台、培育三大主体、构建六大体系等4个方面提出13条重点任务。一是打造“7+N”跨境电商发展载体。打造七个核心区,促进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打造N条跨境电商产业带,以“产业带+跨境电商”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二是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三是培育三大主体。培育出口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年销售额过亿元的本土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培育进口主体,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培育服务主体,打造一批企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引导一批本地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四是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强化对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支撑。构建金融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构建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方对接的集中预审核平台。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对跨境电商金融、财政、土地、人才、信息、研发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
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济宁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济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济宁市起草了《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济宁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济宁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300亿元,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高,重点培育的特色专业跨境电商平台达到1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达到10个、公共海外仓达到10个、跨境电商实训基地达到5个、跨境电商企业突破600家,引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1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从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核心区、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培育三大主体、建设四大产业带、构建六大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13条重点任务。一是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集货分拨、跨境商品展示、跨境金融服务。二是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济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要素禀赋,形成多园并进、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三是培育三大主体。培育出口主体,推动传统外贸、生产制造、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贸易。培育进口主体,建设济宁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培育网络消费市场和线下消费市场。培育服务主体,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孵化机构,打造跨境电商生态供应链。四是建设四大产业带。支持发展“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促进特色产业和跨境电商深度融合。五是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建立各部门跨境电商信息合作、资信调查和共享机制。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政银企合作,积极推广“鲁贸贷”等模式。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实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资源高效匹配。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定期进行综合运行分析。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支持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展示直营中心、海外仓培育等方面建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破除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各类政策壁垒,努力打造“政策洼地、服务高地”。
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泰安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泰安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泰安市起草了《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泰安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泰安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200亿元,培育跨境电商企业超过300家,建设5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5个以上公共海外。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从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强化四大支撑、构建六大体系等3个方面提出15条重点任务。一是致力关键要素,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在线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等一站式集成服务。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着力打造“一核多园”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二是着力重要环节,强化四大支撑。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尽快实现保税等海关特殊监管功能,开展跨境电商全模式业务。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培育跨境电商主体,推动传统出口企业跨境电商转型升级。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推动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三是聚力配套服务,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建立各部门跨境电商信息合作和共享机制。构建金融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全面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实现电商信用信息“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构建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长效政策支撑。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跨境电商“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政策和通关便利化措施,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和服务链。
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德州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德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德州市起草了《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德州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工作举措,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德州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高,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达到3个以上、新增公共海外仓3个,跨境电商培训孵化基地达到3个,跨境电商企业突破400家。
(二)主要任务。从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和构建六大体系两个角度提出8条重点任务。一是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在线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融资、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形成“一区多园”体系。二是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统。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对跨境电商企业信息、进出口数据等信息进行分析。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
(三)工作举措。本部分主要从8个方面推动跨境商电商综试区建设。一是推动高能级平台申建,加快德州综合保税区、鲁北乐陵保税物流中心的申建工作。二是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建设与合作,重点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资源对接和深度合作。三是打造跨境电商集聚区及产业带,创新“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四是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在欧盟、东盟、北美等重点国家或地区建立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五是强化跨境电商孵化与人才培训,打造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加速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六是推进通关便利化,实行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快速放行的便利通关政策。七是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八是推动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加大“德州造”品牌出海扶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实施重点倾斜。三是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聊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聊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聊城市起草了《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聊城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聊城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跨境电商企业突破300家,重点培育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5个以上,辐射力强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10个以上。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从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建设三个特色区域、构建六大体系、强化两项配套措施等4个方面提出了13项主要任务。一是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外汇等一站式集成服务。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大力培育聊城本土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吉布提自贸区(聊城)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是建设三个特色区域。建设进口高端日用品展销示范区,在夜间消费综合区、城市商圈等重点商业区开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跨境电商出口特色产业带发展引领区,推动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搭建跨境电商物流集聚区,打造“一核多点、互为补充”的鲁西国际陆港跨境电商物流平台。三是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实现跨境电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提升仓储物流信息智能化水平。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对跨境电商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分类管理。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实现各类数据相互融合的数据统计。构建风险防控体系,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服务保障。四是强化两项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平台配套,精准扶持中小微企业上线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持续强化人才配套,政校企三方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育行动。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二是强化政策促进。统筹各级各部门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滨州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滨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滨州市起草了《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滨州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滨州市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1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重点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园10个、特色跨境电商平台4个以上、公共海外仓20个以上、跨境电商实训基地5个以上、跨境电商龙头企业3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本部分主要从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构建六大体系、开展八大行动等3个方面提出16条任务措施。一是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共享互换、协同作业。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二是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智慧物流和运营服务体系。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构建统计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商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体系。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三是开展八大行动。平台主体“培育”行动,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专业培训孵化机构、支付机构等关键节点企业。卖家队伍“壮大”行动,加大国内跨境电商大卖家招引力度,实现龙头引领。产业园区“培强”行动,充分考虑各县(市、区)产业基础。特色产业“赋能”行动,实现协同发展。海外仓“培植”行动,鼓励现有海外仓加强硬件建设、扩展服务功能。外贸人才“育留”行动,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贸易便利化“提升”行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综合服务能力“提质”行动,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商培训、政策宣讲、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
(三)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策促进。研究出台针对性强的扶持措施。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建立长效会商机制,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菏泽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菏泽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菏泽市起草了《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菏泽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工作举措,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菏泽市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60%以上,培育跨境电商出口实绩企业超过150家,建设10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5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二)主要任务。本部分主要从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和构建六大体系2个方面提出8条任务措施。一是聚焦创新载体,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符合要求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数据实现共享,加强业务协同。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每个县区建设1个及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是聚焦服务赋能,构建跨境电商发展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构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全面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定期进行综合运行分析。
(三)工作举措。本部分主要从协同发展、品牌战略、电商生态圈打造、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推进跨境电商发展。一是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协同发展,形成“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二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和自主品牌建设与保护。三是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四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培育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培训基地,开展跨境电商交流等活动。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建立长效会商机制,有序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