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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2个部门联合发文推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南海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08 14:07

  南海网9月27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旨在加快培育海南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推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海南将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具体包括加快海口、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平台六体系”建设,出台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加快产业培育与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器和产业园建设等。同时,还将着力优化线上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完善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省数据共享服务门户实现与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形成协同效应。

  在市场方面,《指导意见》建议持续壮大丰富海南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以跨境电商方式“出海”,支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头部企业,设立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分拨中心等;同时,做强并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溯源管理体系,鼓励建设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支持企业海外仓、独立站建设,引导企业利用航权开放政策,在海南集拼、发运跨境电商货物等。

  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将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退货监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同时优化外汇管理,允许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的经常项下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和头部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和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中心和实务操作培训基地等;同时支持成立商协会和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举办跨境电商博览会、行业峰会、论坛、企业沙龙等活动,发挥市场对接、经验推广、知识产权保护、贸易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