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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波市网上年货节报名启动

文章来源:宁波市商务委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活动风采   发布时间:2022-12-30 10:07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春节前夕线上新型消费发展,通过政府消费券和直播带货相结合的方式,激活旺季市场的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升级,繁荣春节节日市场,我局决定举办“甬上潮品全民惠购”2023宁波市网上年货节暨甬城直播消费季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电子商务促进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宁波(前洋)直播中心

  时间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28日

  其中直播季为2023年12月30日-1月15日

  参加对象

  (一)本地电商平台:

  报名参加活动的主体是本地注册的企业;须有小程序商城或APP商城;商城支持银联云闪付支付;过去一年有50万以上的销售记录(国资背景的企业可放宽此项条件);商城上架产品和年货相关的产品(优先凉山、丽水和本地的美食特产、年货礼包类);在网上年货节期间要求至少开展2场(每场4小时以上)以上的直播带货;配套一定的宣传经费或让利秒杀产品进行宣传引流。

  (二)年货产品供货商:

  供货商与参加活动的电商平台对接形成采销关系,要求提供的产品可一件代发,销售价格要求低于天猫、京东等平台的同类产品;可提供一定数量供直播秒杀的产品。

  确定参加活动的电商平台后,将由宁波市电子商务促进会举办一场2023宁波市网上年货节招商会,报名成功的电商平台做好上台推介的准备。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配套消费券共50万,消费券采取每日发放,每日核销模式,持续至1月28日。(根据疫情、快递运力等情况调整。)

  (一)线上消费券面额

  满50-15、满100-30、满200-60、满300-90、满500-150、满1000-300六种面额券

  (二)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方式

  1.消费券每日发放一次(每天10:00-21:59:59可领),用户可在云闪付APP指定页面领取,根据实际抢购到的金额,可以在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下单消费,根据金额直接抵扣。部分券额可根据活动需求直播时发放。

  2.每人每日每种券面额限领1张,每日每人总限制领4张,消费券有效期1天;

  (三)其他要求

  1.电商平台根据活动时间,统一标识、统一行动、统一宣传。

  2.电商平台严格做好年货选品工作,因涨价、抬价问题被消费者投诉,一经调查核实,将取消活动资格。

  3.如发现电商平台和供应商串通,通过虚假交易进行非法套利,一经查证有此行为,中国银联宁波分公司有权冻结相关资金,报请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4.活动结束后提供使用了消费券明细流水订单等相关资料,配合政府实施资金审计工作。

  5.有直播功能的电商平台根据要求自行安排2场以上的直播带货活动;无直播功能的小程序商城,可联合中国移动或宁波(前洋)直播中心,开展直播带货活动,丽水、凉山等消费协作地区直播活动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