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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石狮六举措助推跨境电商发展 支持海外仓平台等建设

文章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地方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23 13:09

  支持海外仓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进跨境电商人才、给予跨境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昨日(3月21日),记者从石狮市获悉,石狮日前出台《石狮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将采取六大措施,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

  据了解,石狮将积极推动“政校企”人才引进培养合作,对在石狮市就业或创业的人员,符合泉州市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条件的,按每人每月600至8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此外,对企业组织跨境电商相关职业工种岗前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按每人最高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个人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最高650元的补贴。开展优质跨境电商培训机构评选,按照培训人数等要素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扶持。建设本级跨境电商产业实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10万~100万元的建设补助。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石狮市创业从事跨境电商的,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最长两年的贴息政策。

  支持海外仓平台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布局海外仓,对赴境外自主建设仓储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或租赁仓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当年度实际投资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对企业海外仓场地租赁、仓储设施扩容升级等费用,按照不超过年新增投资额2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跨境电商平台官方代理机构每新增招引1家年在线交易额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资金扶持,每家跨境电商平台官方代理机构的资金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国内外知名、市场占有率高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综合供应链、第三方服务商企业在石狮市设立区域运营中心,或将企业功能性区域中心设立或迁移至石狮市,经石狮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