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毕节市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7月,毕节市下发了《毕节市支持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市商务局对《措施》作了进一步解读。
《措施》适用于在毕节依法依规从事直播电商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市场主体、机构,结合毕节市行业现状,从运营扶持、基地建设、人才培育三方面着手,共推出14条具体举措,出真招帮助企业主体解真难。
《措施》指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为开展电子商务相关领域经营、服务等活动而租用一定规模场地,符合条件的支付场地租赁费给予支持。
对服务电商行业的寄递企业,按照每年完成的寄递量给予奖励。同时积极争取寄递企业总部大客户优惠寄递政策,降低电商寄递物流成本。对省级、市级电商直播基地的电商企业,按照区域实时最低价进行揽件。
《措施》采取“政银担”合作模式,引导银行机构给予贷款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优惠。对获得商业贷款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整合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等资源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依托贵州省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常态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金企融资对接服务,提高融资获得性。
《措施》鼓励本市园区、商务楼宇等通过改造建设直播基地,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每年给予一定补贴。对获省商务厅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园区、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团队的运营主体,除获得省级奖励资金外,分别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企业认定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团队认定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人才培育方面。将电商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支持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通过遴选备案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及企业职工开展电商技能培训,按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目前,市商务局正在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措施》配套的实施细则,以进一步帮助企业主体更加准确、方便地申请相应的政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