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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数字经济新政 八大领域单项补助最高100万元

文章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电商新闻   发布时间:2026-01-21 08:44

  据泉州市人民政府消息,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新版《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该政策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新政旨在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优势,打造“晋江经验”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样板。

  《若干措施》聚焦八大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多项补助金额上限达到100万元。

  在数据要素领域,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每年各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按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同时,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对首次通过五级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在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每年竞争性评选5G应用示范项目,按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20万元。对入围国家级万兆光网技术试点的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人工智能领域,对使用算力资源租用服务且年度服务费超5万元的企业,按实际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累计最高30万元。此外,对“揭榜挂帅”项目市级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

  为推进产业数字化,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按改造投入的50%进行补助,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四级的,每家补助最高50万元。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培育数字产业化方面,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流片费用和研发投入给予高比例补助,单一企业每年补助总额最高200万元。鼓励软件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对新取得CS5、CS4等级证书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动漫文创产业也可获得支持,原创电视动画播出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举办全国性动漫游戏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政策还支持建设高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和园区产业数字平台,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

  除已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政策外,其他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原泉政办〔2022〕7号文件中的同类措施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