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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亳州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64.6亿元

文章来源:亳州晚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电商新闻   发布时间:2026-05-28 09:51

  记者从亳州市统计局获悉,1—4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64.6亿元,同比增长9.2%,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分城乡看,城镇市场快于乡村。1—4月,全市乡村市场实现限上零售额1.6亿元,同比下降7.3%;城镇市场实现63.0亿元,增长9.6%,比乡村快16.9个百分点。

  分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快于餐饮收入。1—4月,全市餐饮收入实现限上零售额4.8亿元,同比增长5.2%;商品零售实现59.8亿元,增长9.5%,高出餐饮收入4.3个百分点。

  分商品类值看,基本生活类商品支撑明显。1—4月,全市限上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0.6%、103.6%和24.5%,上述三类商品零售额合计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26.1%。线上消费持续活跃,在数字经济与新业态持续影响下,网络消费对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的贡献作用不断提升。1—4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增长51.6%,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的10.7%。部分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1—4月,全市限额以上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器材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60.2%、76.3%、6.5%,拉动全市1—4月限上零售额增速1.1个百分点。(记者 路振杰 通讯员 王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