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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31 14:56

铜印政发〔20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川市印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     

铜川市印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升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7〕19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商函〔2017〕551号)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8〕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建设为抓手,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营、企业主体,产业联动、协调发展”为原则,以“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为主要任务,构建具有印台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打通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更大范围地推广和应用电子商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突出电商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

  2.把握精准,助力扶贫。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电商实体,构建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网络。以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提高电商扶贫精准度。

  3.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整合资源、扩大应用。积极整合全区现有电商平台、充分调动电商、供销、邮政、金融、快递、通信等行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共享机制,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5.规范发展,注重绩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注重项目实施效果,加强过程监管,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实施目标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到2020年,建成“一个中心、五大服务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一个中心”即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五大体系”即镇村级电子商务站点建设、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建成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7个,整合改造村级服务站点不少于45个(原有72个)其中:贫困村25个,村级服务站覆盖率62.5%,其中:贫困村级服务站覆盖率61%。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建立统一的物流配送体系,建成1个区级物流快递分拣中心,7个镇(街道)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不少于45个村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不出村”网购服务,实现镇(街道)级物流快递全覆盖,行政村物流快递覆盖率62.5%,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在线餐饮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开展电子商务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培训累计达3000人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培训率达40%以上,通过“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模式、构建连接城乡、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着力打造有印台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三、实施内容

  (一)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按照“资源整合、要素集成、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基本原则,对印台区已有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形成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团队进行运营管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统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扶贫工作,负责企业应配备具有一定运营经验的专职运营人员,针对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整体营销推广,做好中心的优化推广,创造原产地网络文化,展现印台区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特色亮点。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室、培训教室、服务前台、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投影仪、LED显示屏、电话、网络接入设备、液晶显示系统、文件柜、空调、桌椅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2.建设要求: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等功能。根据需要设立数据中心、单品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二维码中心、质量追溯中心、订单中心、客服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培训中心等子中心,并单独设立产品展示中心,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中心门头建设应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印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其中,产品特色馆的设计要突出本地特色及文化,具有线下体验和拓展线上新渠道的功能。公共服务中心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规范运营。

  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于2019年7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邮政城关分公司、印台电信分局负责)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

  全区范围内分级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形成区级运营中心-镇级服务所-村级服务站三级平台。提升改造镇(街道)级电子商务服务所7个,镇(街道)级服务所包含产品展示中心,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将现有72个站点整合为不少于45个村级服务点(村级服务点覆盖率62.5%)。提升整合后的村级服务点要建在人流量较为集中区域,辐射周围群众,方便为农民提供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并包含产品展示中心,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1.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重点支持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包括必要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配备电脑、LED显示屏、电视机、POS机、扫码枪、网络连接设备、办公桌椅和商品体验、营销宣传、室内外牌匾相关设施设备等。

  2.建设要求:镇级电子商务服务所应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整合、农特产品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提升改造后的村级服务站点,具备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站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建设力争达到“四个不出村”,即“商品交易不出村、公共服务不出村、普惠金融不出村、创新创业不出村”。贫困村服务点重点突出电商扶贫职能。镇村服务站点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特征醒目。

  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升改造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邮政城关分公司、印台电信分局、各镇办负责)

  (三)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1.建设内容:整合邮政、四通一达等物流快递服务企业,建设服务农村的区域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期内,依托镇(街道)现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在全区建成1个区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分拣中心,7个镇(街道)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镇级物流服务站全覆盖),不少于45个村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配送服务点(村级物流服务点覆盖率62.5%),发展从主城区到村的快递物流、冷链物流、大宗物流等农村电商物流体系,以区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分拣中心为核心,搭建印台区三级架构物流配送体系,即区级快递分拣中心-镇级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的物流配送网络,承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物流中转站,实现从区级物流快递分拣中心到村级网点原则上实现“T+1”物流配送模式(即当天分拣,第二天配送到户),解决由区到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2.建设要求

  (1)针对区、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登记流程等;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分拣设备等应具备统一标识。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针对不同物流快递企业软件信息集成,开发建设印台区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成统一车辆、统一信息、统一管理、统一派单、社会参与的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实现资源合一、共同配送。

  (2)统筹利用全区已建成的果库和闲置冷链仓库,整合货运及冷链运输车辆,统一接单、集中配送,减低短期物流快递成本,提升物流企业综合服务能力。

  (3)具备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同时具备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冷链配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形成专门的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

  区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果业发展中心、邮政城关分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各镇办负责)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开展“农商互联”网销产品对接工作,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紧密的供应链条。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区域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发展印台苹果、大樱桃、陶瓷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4个以上。支持农产品“地标”“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扶持和依托有发展前景的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分级、包装、营销、溯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苹果、樱桃、鸡蛋等农特产品进行整体品牌包装、营销推广和交易服务,打造区域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带动农民增收。

  1.建设内容:建设农特产品品控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分销体系、仓储配送体系,建立完善的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成果展示、区域电商营销宣传活动,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充分利用社交新媒体进行产品宣传,如微信营销、抖音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帮助农民在“淘宝”“京东”“1号店”等平台进行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2.建设要求

  (1)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指导开展农村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为本地农特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触摸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

  (3)依托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专业的品控服务、供应链培训服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指导。建立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品控标准,并提供供应链培训服务。

  (4)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应用以及上线农产品检验检测标准,分级别、分类目制订农产品质量网络流通标准,推动农产品网络标准化全面提升,建成“一品一标一码”的品控体系。

  2019年12月完成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区文旅局、区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区供销社、邮政城关分公司负责)

  (五)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

  支持农产品标准化、认证、追溯、品牌培育等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转变为适合网销的标准商品,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1.建设内容:支持区各相关部门、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施设备,支持围绕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等资质认证,开展农特产品的网络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加工配送、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

  2.建设要求

  (1)培育特色品牌4个以上,培育和打造1-2个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品牌;孵化电商企业10家;打造省级创业模范企业1家;建立当地农产品网销标准,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相关数据或视频信息,促进当地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完善当地农特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促进我区农特产品网络销售。

  (2)制定印台区农产品营销方案,策划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带动增加印台区农产品的销量。对本地特色农产品,进行网络销售。举办线上促销、展位展示、爆款打造、店铺引流、特色馆创办等活动,加快本地特色产品品牌走出去。

  (3)开展农村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积极推动农产品网络营销,提高农民收入。

  (4)搭建特色产品网销流程。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与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包括阿里系的1688、天猫、手淘、聚划算,还有苏宁、邮政、京东以及本土的电商平台逛集网等,通过全网营销,实现农产品上行量的突破。

  到2020年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农业企业和特色农业大户全部以自建平台、线上线下等方式“触网”,建立5个农产品销售品牌店和5个旗舰店,实现全区主要农业经营主体网络销售全覆盖,形成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商网络平台体系,为农产品上行提供全方位支撑。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发展中心、区教科体局、区经贸局、区供销社、邮政城关分公司负责)

  (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以电子商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社员、农村电商创业人员、驻村第一书记等进行培训,加大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并建立长期跟踪服务机制。

  1.培训对象:农村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社员、农村电商创业人员、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传统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体(从事农产品相关产业以及有志于从事农产品开发销售的创业青年、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农民)。

  2.培训目标:项目期内,共开展电商培训3000人次,其中电商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24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人(次));电商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次不低于600人(次)。

  3.培训内容:按照“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的模式,建立分级分类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

  4.培训要求

  (1)培训要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因地制宜,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氛围。

  (2)培训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或者组织第三方评审等公开方式确定。要具有电子商务培训的相关资质,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要有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各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等。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电商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培训机构提供免费网络在线课程。培训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3)建立培训档案,要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课程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建立档案,并做好培训跟踪服务。镇、村服务站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熟练程度达到100%。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电子商务培训任务。(区人社局、区经贸局、区扶贫局、区教科体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负责)

  (七)助力脱贫攻坚

  推进农村电商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线上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体验和餐饮住宿等特色产业。一是树立乡村电商致富带头典型,对有创业意识的贫困户进行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二是免费为贫困群众的苹果、樱桃、核桃、花椒等农副产品和手工制品提供网络代销服务;三是重点打造果壳、奇威、五顺果业等电商企业与合作社,积极推广“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充分依托电商企业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强调精准,注重质量,积极探索更多有效的电商扶贫举措,更好的助推脱贫攻坚成果。

  1.通过“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模式,带动就业创业。充分依托电商企业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使贫困户通过淘宝、京东、1号店、微店、“逛集网照金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

  2.支持贫困户利用电商开展创业或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网店,为其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或者市场化的增值培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实现触网农户每年人均增收200元,并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促进触网农户收入持续增长。

  3.支持电商企业、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

  4.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鼓励电子商务相关物流快递企业、电商企业安置贫困人口就业。

  (区扶贫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发展中心、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区供销社、各镇办负责)

  (八)区级物流产业园区

  区级物流产业园区依托区内现有物流资源整合,打造智慧流信息平台、物流金融服务平台等智慧物流,充分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提升我区现代物流服务水平。

  建设内容:建设分拣、仓储、运输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采集、数据交互、业务流程控制优化、物流业务信息化(仓储、调度、电子商务、信息发布等)兼容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平台等多种功能。(区经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各有关镇办负责)

  四、实施步骤

  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从2018年9月起开始,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制定《印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领导小组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及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招标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2019年7月底前完成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改造提升并投入运营;2019年10月底前累计完成7个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所、不少于4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任务并达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0年1月)

  制定《印台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期评估规则》,开展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区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总结前一期实施结果的优缺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后期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2月-2020年4月)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组织开展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实施方案进行电商服务站点的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之上,全面梳理汇总,持续开展查漏补缺。

  (五)项目验收阶段(2020年5月)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自我总结,评估完善,迎接省市评估验收。

  (六)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6月-2020年8月)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经验,电子商务向全区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达到区内企业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全区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推进及落实,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协理员,负责在电子商务运营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和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区电视台、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体,开辟专版和专栏,及时报道全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态,宣传推介农村电商发展和电商扶贫工作成效,扩大舆论宣传影响,在全区营造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影响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区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区政府将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支持力度。

  (五)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安全使用。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建立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要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成立专门考核验收小组,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我区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