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 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北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
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述及发展目标
一、项目背景
北流市作为电子商务潜力县,入选2019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500万元。项目建设期截止到2023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度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19〕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9〕159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进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和指示,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围绕推动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服务、聚焦上行,择优选拔、整体推进,把握精准、助力扶贫的原则。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一个中心、六个体系”(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仓储物流配送体系、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产品营销体系、电商精准扶贫体系)的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发展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体系,使农村电商成为我市脱贫攻坚和发展特色产业强有力的支撑,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助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优势,精心策划
依托我市农特产品的独特优势,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逐步实施
立足于我市经济发展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体系、特色旅游、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深度契合我市建设规划,整体部署建设任务,分步推进实施。
(三)有力推进电商扶贫
在我市开展农村电商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探索创新电商扶贫新模式,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渠道,加快我市脱贫攻坚进程。
(四)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赢
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农村冷链物流体系、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电商精准扶贫体系等6个体系。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行政村特别是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覆盖率均达到50%,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20%。电子商务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力争在农村产品上行销售、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努力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使电子商务产业成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助力脱贫攻坚的新引擎,促进全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 具体目标
1.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1)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由市政府协调提供场地,由专业运营机构建设一个不少于2000平方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拟设置1个电子商务培训中心、 1个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区、1个休闲沙龙区、1个产品摄影区、 1个北流特色产品O2O展示基地;服务中心为本地企业、创业者提供商务办公、产品展示包装、推广营销、技术交流、创业融资等服务。
(2)升级改造镇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通过与供销社、乐村淘、邮政等合作,整合乐村淘体验店、邮乐购体验店、信息进农村服务点等各项资源,升级改造22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39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买、代卖、充值缴费、生活服务、小额信贷等便民服务。
2.实现农村电商和物流服务全覆盖,加强冷链物流建设
整合邮政、乐村淘、乡村通、“三通一达”等现有物流资源,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和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三级物流管理制度,增强网点之间的连接,提高配送时效,确保3天内完成县(市)到村配送,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产地“最先一公里”和送达消费者“最后一公里”,农村流通效率明显提高。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产品预冷和储存保鲜能力。
3.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对各级党政干部、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级信息员、电商创业人员、有条件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等开展电商培训,积极为有意愿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电商就业创业的“手把手”结对培训和现场指导,重点围绕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与推广、供应链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旅游+产业”发展、农村产品电商化等方面展开培训,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
4.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将北流既有优势特色产品的供应链进行整合,建设和完善产品分级、包装、营销、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形成北流优势特色产品电商化供应链。培育公共品牌和3个以上特色品牌,策划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省级或市级大型特色产品线上/线下电商推介活动。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网上销售,并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建立直供关系。探索发展社区电商模式。选择2个(含)以上的电商平台开设县域扶贫特色馆。鼓励特色旅游线路,与各大旅游在线机构和旅游社合作开展O2O推广,探索推广旅游电商模式。
5.电子商务扶贫助推乡村振兴
通过制定电商扶贫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等,推动电商与特色产业、旅游、文化发展有机结合,注重示范效果向具备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探索“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模式,带动和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融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中来,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脱贫增收,推进消费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一)建设内容
1.公共服务中心基础建设
由政府协调场地,由专业运营机构建设一个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和“北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有超过300平方米专用办公场所。服务中心拟设置1个具备100人以上同时培训的电子商务培训中心、 1个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区、 1个休闲沙龙区、1个产品摄影区、 1个北流特色产品O2O展示基地。设立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及专门的企业一站式服务接待处,清晰阐述和导引公共服务内容。
2.团队建设
公共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人员,且人员上墙公示;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众创孵化服务人员(1名美工、1名运营、1名文案)且上墙公示。
(二)公共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内容
1.企业孵化
出台针对入驻企业,尤其是县域内的农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的优惠服务政策,为县域内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入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为县域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提供不少于200次摄影、设计、文案、运营等单项服务。
2.举办沙龙,提供相关信息
举办不少于10家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参加的创业沙龙10次以上;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信息中介服务。
3.统筹协调
与各乡镇对接,协调指导各乡镇产业及电商情况;配合做好上级政府部门的各类检查、政府调研和考察工作。
4.数据采集与对接
统筹、协调各项目承办主体完成有关数据收集填报工作;及时采集统计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基本数据,建立台账,向自治区级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填报相关数据,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同步到“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整、按要求实现数据对接。
5.提供数据分析与金融信息
适时组织对产业及电商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预测市场走向,指导农户生产,确保适销对路;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信息中介服务
(三)资金使用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计划投入资金约5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25万元,县级配套300万元并在城区内提供一个20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用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四)产权和使用权
中央财政与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办企业,有关资产由承办企业使用与保管与使用,并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承办企业在使用期间应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承办企业,承办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
二、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通过与供销社、乐村淘、邮政等合作,整合乐村淘体验店、邮乐购体验店、信息进农村服务点等各项资源,升级改造22个镇级电商服务站、50%以上的村级电商服务点,重点支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建设。
1.场地与设备配置
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场地不小于30平方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经营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完成规定的经营场所、门店装修(门店标识、店面统一装修),服务软件系统配置,设备(电脑、办公桌椅、WIFI等)配备。
2.人员配备
每个站点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由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组织培训,专职人员业务操作熟练。
3.服务内容
收集本地特色农产品信息,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实现“农产品进城”;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点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养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
(二)建设要求
电子商务网点行政村服务覆盖率在50%(含)以上,且贫困村的电子商务网点占全市贫困村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各村点开展电商服务(包括代购代销、代存代缴等)及便民服务金额月均达到2000元以上。各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要熟悉网络代购、快递物流安排、后台信息管理等业务。
运营主体要加强对村级网点布局的整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运营主体对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制定相应的退出机制。在布点和建设时优先选择贫困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点。
(三)资金使用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计划投入资金约2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58万元。
(四)产权和使用权
中央财政与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办企业,有关资产由承办企业使用与保管,并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承办企业在使用期间应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承办企业,承办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
三、县、镇、村三级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充分整合邮政、邮乐购、乡村通、 “三通一达”等北流已有的物流资源,科学规划县(市)、镇、村三级仓储物流中转体系,配备专业物流运营团队,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农产品网络上行价格与省会城市基本持平。推进县域冷库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链设施、水果产地预冷库建设。
依托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覆盖我市100%乡镇和50%行政村以上的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由镇到村“最先一公里”和 “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一)建设内容
1.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委托具有良好资质的市场机构,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建设和运营功能相对完善的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和物流信息管理设施及平台。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引导邮政、邮乐购、乡村通、“三通一达”等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县级仓储物流中心,发展农村共同配送。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县域冷库建设,以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业示范区为重点,支持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开展生产存储、中转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建设。
2.镇级物流配送站
充分整合既有的邮政、乡村农资销售机构、乡镇供销机构、乡镇传统物流机构和客货运机构资源,与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配套建设镇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营物流配送站。尽量实现村级电商服务点和物流服务点合用同一场所、同一团队,以降低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运营成本。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链设施、水果产地预冷库建设。
(二)建设要求
1.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建设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仓储场地和配套设施。
2.实现县、乡镇、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农产品网络上行价格与省会城市基本持平。
3.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
4.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超过100%,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点提供服务,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
5.运营主体对乡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点需制定相应的退出机制。
(三)资金使用
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体系计划投入资金约5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394万元,企业自筹200万元。县、镇、村三级电商物流体系建设计划投入资金234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4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县域冷库建设计划投入360万,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10万元,企业自筹150万元。
(四)产权和使用权
中央财政与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有关资产由承办企业使用与保管,并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承办企业在使用期间应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承办企业,承办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
四、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依托自治区开展的农村电商培训、巾帼脱贫行动、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党旗领航等活动,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对我市各级党政干部、有条件有意愿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级信息员、涉农企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积极为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电商就业“手把手”结对培训和现场学习指导,重点开展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
(一)建设内容
利用北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相关场地,整合资源,引进专业有经验的培训机构,与本地党校、职校、培训机构等紧密合作,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培训体系。加强管理型、实践型电商人才培训,提升本地人才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和水平。
1.培训场地
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培训场所,并配备培训讲师的办公场地,以提供长期的电商培训,并且将电商理念、企业文化、往期培训照片上墙,统一标识标牌设置。
2.组建培训团队
组建或聘请专业培训团队,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合理规划培训场次、人数,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反馈与改进。
3.制定培训制度
通过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确保每项工作与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能落实到位。
4.制定培训方案
根据北流市特点和电商发展需要,制定既具前沿性和地域特色的电子商务培训方案。重点围绕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与推广、供应链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旅游+产业”发展、农村产品电商化等方面展开培训。
(二)建设要求
1.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孵化从事开办电商企业10家以上,开办网商50人以上;
2.电商专题培训不少于10场次,企业或合作社升级转型数量不少于5家;
3.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学员从事电商转化率1%以上;
4.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人次以上,其中通过培训后参与电商产业链条达50户以上;
5.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开展现场和网络远程培训,在线学习平台课程可在网上免费学习;
6.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提供增值培训,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并按时填报、汇集数据到县级公共服务中心。
(三)资金使用
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计划投入资金约100万元,计划给予全额中央资金补助,按培训进度拨付。
(四)产权和使用权
由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课件研发成果,其著作权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所有,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办企业,市政府有权使用本研发课件或投入本市其他部门培训。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承办企业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之建设方案与具体建设工作。
五、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1.特色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应用
(1)特色产业筛选。对辖区内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拟在北流传统优势产品里的荔枝、百香果、柠檬、沉香、番石榴、旅游路线(产品)等中筛选3个以上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产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供应链整合。
(2)标准化建设与推广。引入各类农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西地方标准,或制定产品网络营销标准化体系,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发布;同时,对标准体系进行宣传推广,宣传力度覆盖到区域内主要的企业或合作社,并通过电商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大户等主体联动,将农产品各类标准贯彻到生产、销售、加工各环节,以标准化农产品供应,带动全产业面向市场需求升级,夯实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供应链基础。
2.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
建设农产品分拣消毒和检测,建立农产品品控与质量检测服务机制,按规范设置品控部门,建设配备有专业仪器及人员的快检室,建立相关岗位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为农产品提供检测服务,出具快检报告;对标准化建设的特色产业,每年提供不少于1份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出具的精准报告。
3.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
建设以百香果、荔枝、龙眼、番石榴为主的本地特色农产品安全质量溯源体系,通过二维码技术,为农产品做好“身份”标识,实现由生产端至消费端的信息追溯,做到“一品一码”,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去向可追查。
(二)建设要求
1.筛选3个以上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或县域重点、特色(扶贫)产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供应链整合,制定产业网络营销标准体系,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发布
2.对标准体系文件进行宣传推广,宣传力度覆盖到县域主要的企业/合作社,并在3家及以上龙头企业/合作社应用。
3.对本县制定标准化的3个以上特色产业,每年提供不少于1份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出具的精检报告。
4.提供不少于600万枚农产品追溯标签,至少对接3个示范基地或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并配备适当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安装气象监测设备、数字高清球型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监控设备。
(三)资金使用
供应链体系建设计划投入资金约1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6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
(四)产权和使用权
中央财政与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有关资产由承办企业使用与保管,并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承办企业在使用期间应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承办企业,承办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承办企业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方案与具体建设工作。
六、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1. 旅游产品电商化打造与品牌营销推广
将特色旅游名县与旅游业信息化建设、旅游电商发展结合在一起,发挥电子商务的资源整合作用,促进全市旅游资源例如大容山森林公园、会仙河公园、铜石岭景区、陶瓷小镇等发展,丰富其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核;利用电子商务用户量大、对外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维护成本较低的特点,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电商旅游示范点,利用自媒体及新媒体向外推介北流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北流特色鲜明的旅游品牌。
2.针对前述遴选出来的优势农产品,分析其市场定位后,形成产品品牌基础。组织团队基于北流农特产品类目和比较竞争优势,确定北流公共品牌定位,为公共品牌进行商标注册保护,由品牌策划专业团队,依据品牌定位方向开展产品品牌周边设计,包括:名称、文化内涵、主宣传语、Logo,VI,包装,广告等具体设计,并同步开展品牌保护有关工作。
3.通过线上线下手段全面开展推广和宣传工作,从而逐渐形成相关品牌市场影响力和认知度。线上通过各大网络平台、抖音、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报道,线下通过举办和参加区内外相关的推介会,全方位提升北流电商品牌的形象和知名度。
4.积极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的合作电商平台对接,选择2个(含)以上的电商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开展电商扶贫,在电商扶贫频道中开设县级馆;并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
5.整合国内重点电商企业平台、北流本地企业自营特色直销平台、社交网络平台、垂直电商平台等多渠道资源,以在大型电商企业平台开设特色馆,将企业自营平台与综合性电商平台对接,建立网络消费社区和社团等方式,培养壮大北流农产品在线消费市场。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上网销售,引导农民合作社与省外城市社区建立直供关系。
6.建立统计监测大数据体系,充分利用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形成当地农村电商发展数据。
(二)建设要求
1.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进行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店铺托管等增值服务及相关的资格认证等,服务6家以上。
2.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为公共品牌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公共品牌归北流市所有。力争策划开展不少于10场线上线下公共品牌的营销策划和宣传活动。
3.积极组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与自治区商务、扶贫、财政部门共同举办不少于1场特色产品线上/线下电商推介活动。
4.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上网销售,并引导农民合作社与省外城市社区建立直供关系。
5.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带动一般农户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网络销售水平,通过统计部门、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发布的系统大数据,实时监测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
(三)资金使用
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计划投入资金约26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4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
(四)产权和使用权
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办企业并签订协议,中央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承办企业有使用权,与使用效果挂钩,承办企业在使用期间加强对资产规范管理和使用,区域公共品牌商标属于政府所有,企业品牌由品牌注册的企业所有,市政府可根据建设及运行效果更换承办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个承办企业。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承办企业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的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之建设方案与具体建设工作。
七、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1.完善贫困村的电商发展基础,促进农产品上行。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等,推动贫困地区结合地域产业特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好电商发展基础设施,实现59个贫困村的宽带网络、电商服务站点、物流配送站点全覆盖;促进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上行,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的合作电商平台中选择 2个以上的电商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开展电商扶贫合作,并在电商扶贫频道中开设北流特色馆;在公共服务中心内设立北流电商扶贫产品展示区。
2.探索“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模式。通过培育电商扶贫主体,认定电商扶贫产业基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和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融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中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能力,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按照“电商+产业 +扶贫”的模式,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加工标准化、网销品牌化,解决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品牌化和推广销售问题,助推贫困户快速脱贫致富。打造产业与电商扶贫融合发展试点。
3.推进消费扶贫。组织电商企业举办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集中购买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营造消费扶贫良好氛围。
4.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依托北流“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产品及主导产品,以电商扶贫产业基地、农业合作社、电商龙头企业等经济主体为基础,引导贫困户融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中来,为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参与到电商产业链条中。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提升劳动脱贫致富能力。组织开展电商扶贫精准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
5.扶贫溯源创新。探索创新“一村一店一码”、“一县一品一码”等到村到户帮扶模式,实现扫描建档立卡贫困户二维码即可展示扶贫情况和扶贫进度,扫描网销产品二维码即可实现溯源到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建设要求
1.通过对企业/合作社提供电商服务,直接或间接帮扶不少于250户贫困户增收1000元/户/年。帮助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就业岗位,参与到电商产业链条中,帮助不少于5个贫困村增加收入,年平均收入5000元/贫困村。
2.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人次以上,其中通过培训后参与电商产业链条50户(含)以上。
3.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创业带头人作为电商品牌培育对象,打造产业与电商扶贫融合发展试点,创建不少于5个(含)以上培育对象。
4.每年开展 1 场以上电商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对接会,树立至少 1个电商脱贫典型。
5.在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合作的电商平台中,选择2个(含)以上电商平台开设县域扶贫特色馆。
(三)资金使用
北流市精准扶贫体系建设计划投入资金约12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23万元。
(四)产权和使用权
中央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办企业,有关资产由承办企业使用与保管与使用,并与使用效果挂钩,签订协议。承办企业在使用期间应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承办企业,承办企业更换时政府将资产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和管理。承办企业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的精准扶贫体系之建设方案与具体建设工作。